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或器材😸、软件等)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采购信息编号🧑🏽🍼:BX2017035)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系统开发费、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配置情况与技术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有相关产品介绍👱🏿♀️🤛🏻、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的✝️,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
4、付款条件: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1- 65853850-8006🏋🏼♀️;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69👨🏿🌾;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17年5月11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quotation@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BX2017035+公司名称。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