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0月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906132786-000397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302022012)
1. 意昂3代理网(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伴随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3年10月9日17:00:00至2023年10月16日23:59:59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5.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将中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政府采购网。 7.兹定于2023年10月30日16:00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人:意昂3代理网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港大道1550号 联系人:仲老师 电话:021-38284707
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冯璐燕、胡羡聪 电话:021-32173704、32173682 部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


